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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主張彰銀改選無效 提告要求撤銷

2017/7/4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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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4日電)彰銀經營權之爭,兩大股東持續糾結,台新金主張6月16日股東常會選舉案的決議方法有諸多違反法令之處,今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董事選舉結果。

台新金表示,彰化銀行106年6月16日股東會針對第25屆董事選舉案,決議由財政部提名的董事候選人當選2席普通董事及2席獨立董事,國發基金管理會當選1席普通董事。

鑑於彰化銀行就該選舉案的決議方法有諸多違反法令之處,台新金控今天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彰化銀行的董事選舉結果。

台新金指出,台新金控因為彰銀經營權爭議而對財政部提起的「確認契約關係繼續存在」的訴訟,經台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兩次判決台新金勝訴在案。

財政部未能深思「和解」才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案,不但向最高法院聲明上訴,更於彰銀股東會召開以前,鼓勵泛公股事業以鉅資加碼彰銀,且不法主導將彰銀股務代理由全國市占率第一的元大證券臨陣改為兆豐證券,再由兆豐銀行及華南銀行委託元大證券徵求委託書,已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及股務中立原則。

台新金指控彰銀在財政部主導下,於股東會進行董事選舉案時,將有違法令而不具表決權的選舉票計為有效票,以致財政部及國發基金管理會所提名之人當選3席普董及2席獨董,該等決議方法業已違反法令,因此請求法院撤銷。10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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