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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電價11月中旬審議 最快12月上路

2017/10/17 19:29(10/17 22: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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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17日電)新版電價公式預告今天期滿,經濟部能源局指出,預計11月中旬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新版電價最快12月上路,民生用電330度以下不會調整。

能源局8月18日預告新版電價計算公式,60天預告期在今天期滿,能源局表示,預告期滿後整理意見,預計2週後可正式公告施行;電價審議會將先召開工作小組,再正式召開電價審議會,預計11月中旬召開。

林全能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電價調漲與否是根據電價公式而定,與台電累虧金額沒有連動關係,電價公式只依據成本訂定電價;電價公式內的合理利潤設計,已經讓台電可以彌補累虧之用。

林全能指出,如果11月召開電價審議會,最快12月1日可以使用新版電價,不管新版電價公式如何調整,經濟部已做出決議,不管成本如何,民生用電330度以下不會漲價。

至於電價平穩基金如何運作,林全能表示,需要在電價審議會討論,因為此次會議以討論電價為主,電價平穩基金是否納入議程,還在研議。

經濟部能源局7月24日召開新版電價公式說明會,未來電價估計每年4月、10月檢討2次,每次漲跌調幅不超過3%,而電價審議會可以根據電業經營績效表現核定合理利潤數,合理利潤的投資報酬率上限為3%至5%,不足部分將以電價平穩基金填補。

經濟部能源局電力組長吳志偉受訪時表示,預告期今天截止,如果民眾有重要意見,即使到正式公告前,都會採納處理。根據台電提供給電價審議會的數字,會中將會檢討,並決定調不調整電價,以及新版電價何時上路。1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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