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政治檔案條例 最快二月完成初稿
2018/1/14 18:37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14日電)國發會檔案局副局長陳海雄今天表示,政治檔案條例草案的立法時程,預定提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審議,最快二月時完成草案初稿,經完成法規預告等程序後,提報行政院審查。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在民國106年12月27日公布施行,為完整保存政治檔案及加速政治檔案的開放應用,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國家發展委員會儘速完成研議政治檔案專法。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在1月10日邀集中研院、國史館、文化部、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等機關及民間團體開會。
陳海雄表示,會議中就政治檔案條例草案已進行意見交流,後續將會參考與會代表所提意見綜整納入法案內容。
陳海雄說,這次會議所提草案重點包括,第一,擴大政治檔案適用範圍,包含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等之政治檔案,政府機關(構)應於一定期限內完成清查工作。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依未來成立的促轉會審定結果,配合時程,移轉或移歸至國發會所屬檔案管理局列為國家檔案,以妥善保管與開放。
第二是,保密期限逾30年的機密檔案,除有法律依據,視為解除機密,簡化解密程序,以完整呈現政治檔案。
第三,政治檔案開放應用類型化,區分檔案當事人、非當事人及政府機關(構),並放寬政治檔案開放應用範圍,加速資訊的通透。
第四,加強辦理政治檔案的研究及教育工作;第五,建立開放政治檔案爭議事項處理機制,以維公信力。
陳海雄指出,至於部分與會者關切個人隱私保護議題,將聽取各方意見後綜整處理。10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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