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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全委保單保管銀行下單 金管會管收費

2018/1/2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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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導正基金銷售費用,要求今年起當投信代操全委帳戶買進自家基金商品時,不能給予銀行通路報酬費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去年金檢時發現有個別銀行,特別是通路強勢的民營銀行,在擔任類全委保單的保管行時,當擔任類全委保單代操的投信下單買進自家基金商品時,銀行除向投信收取保管行費用外,還要投信給付通路報酬,即投信被扒了兩層皮,要給付兩次費用給銀行。

金管會表示,擔任保管行的銀行接到指令、買進擔任代操的投信自家商品,這屬於投信的代操投資決策,而不是銀行銷售基金行為。

為導正投信代操透過銀行的銷售端下單買進自家基金商品時,需額外給付通路報酬給銀行,金管會近期發函,要求投信透過全權委託保管銀行信託部買進自家基金商品時,不能再給予銀行通路報酬。

官員說明,銀行因掌握客戶資產,最了解客戶對金融商品的胃納量,是保險、基金等金融商品的強勢銷售通路,使得投信業者基於投資決策,當下單要求買進自家基金商品時,會被銀行要求多付一筆通路報酬,甚至可能被綁架部分代操部位只能買銀行架上既有商品,進而使得保戶權益可能遭受損害。

另外,銀行理專為衝高金融商品銷售額,以爭取銷售獎勵金,鼓勵客戶頻繁轉換基金的消息時有所聞,金管會為導正這現象,除把銀行銷售基金的銷售獎勵金計算基礎,從現行的「銷售額」改為「基金規模」列為深耕計畫的指標外,並要求銀行、信託以及投信投顧公會三大公會,重新評估基金公司給付通路端的費用計算基礎,從現行的「銷售額」改採「基金規模」做計算基礎的可行性。1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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