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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擬放寬實質受益人申報 明跨部會協調

2018/6/1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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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1日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今天表示,明天將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研議公司法修法新增的實質受益人申報規定,是否將每月申報的頻率予以放寬,盼能在立院臨時會完成修法。

行政院院會去年12月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其中,為因應11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的第三輪評鑑,草案規定公司須每月申報一次申報實質受益人,範圍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以提升資訊透明度。

陳美伶下午告訴中央社記者,總統蔡英文日前與會計師公會見面時,公會向總統建議,每個月申報實質受益人的頻率太頻繁,而且董事、監察人等並不會太常異動,沒必要每個月重複申報,增加中小企業的法遵成本。

陳美伶說,她上週接到通知,總統府方請她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研議是否放寬實質受益人申報時間,因此她將在明天下午召集經濟部與法務部進行協調;協調結果則由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到臨時會的黨團協商討論,盼能在臨時會完成修法。

她指出,會計師公會建議實質受益人定期的每月申報可改為每年一次申報,若兩次定期申報期間內有異動,就隨時提出申報,但她必須先了解這種做法是否合乎APG評鑑的標準,因此有待協調會討論;她強調,公司法修法是為了通過APG的評鑑,即使進行協調,這個目標也不能打折。

另外,工商時報報導指這次協調會也將討論是否拿掉將「實質受益人」字眼,且七大工商團體建議有限公司不需申報實質受益人。對此,陳美伶指出,蔡總統是聽取會計師公會的建議,府方只有請她協調申報時間,沒有是否要拿掉「實質受益人」字眼或有限公司是否不用申報的問題。(編輯:林孟汝)1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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