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違法降壓 台電澄清一切照規定
2018/6/22 19:55
(中央社記者郭幸宜台北22日電)台電遭小股東質疑,在未經核備的情況下,自行啟動降壓降頻機制,恐有違法之虞,台電澄清,「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與「非常態小幅度降壓」,兩者之間並無關聯。
台電今天召開股東常會,有小股東質疑,台電在「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未經核備的情況下,就自行啟動降壓降頻機制,行為恐涉違法。
台電坦言,今年有按規定向經濟部報備,但未獲主管機關核准。
台電晚間發布聲明稿澄清,啟動降壓降頻是非常態並且小幅度的降低電壓,通常是在氣溫飆高、備轉容量率偏低,又遇到機組故障時,才會採取小幅度的降壓因應。
台電強調,假設發現電壓超過變動範圍,會透過負載調整及電壓控制設備,輔以調度中心自動電壓監控系統,維持電力系統穩定,不會讓電壓持續下降,影響系統穩定,也不會造成停電機率增加。
面對即將到來的7月用電高峰期,台電除了在6月底提出完整的5年系統強韌計畫外,也會持續強化機組運轉與維修,確保夏季供電穩定,預期在核二2號機組歸隊後,7月的備轉容量率可望維持在6%。
「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第4條規定,為台電預期當年度可能發生電源不足時,必須在當年度3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編輯:林孟汝)1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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