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海外資金匯回給予租稅優惠 財政部:跨部會研商

2018/7/29 17:2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9日電)針對海外資金匯回,財政部原定7月底提出海外所得簡化認定方案,但因「茲事體大」,且涉及洗錢防制與防貪腐議題,需跨部會研商。財政部官員透露,目前方案仍在研議中,強調會審慎考量。

民主進步黨立委余宛如與劉世芳提議,訂定「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為期兩年,海外匯回資金免舉證,可視匯回時間點,直接乘以固定稅率課徵;匯回資金若投入特定產業、計畫,可再享稅率減半優惠,將匯回資金稅率固定在2%至12%,但有匯回3年內不可投資不動產的限制。

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回應,指出立委提出的專法草案,涉及很多管制措施,管制成本非常高;對台商而言,也難舉證匯回資金是本金還是所得,因此財政部初步規劃將朝訂定同業利潤率標準、簡化所得認定的方式研議,強調「不見得比專法不好」。

據了解,財政部原定7月底提出海外所得簡化認定方案,但財政部高層指出,由於涉及洗錢防制與防貪腐議題,目前仍在跨部會研商中。高層透露,為考量合理性與公平性,同業利潤率會在一個合理範圍內設算,但不會訂太低,並也將保留核實計算所得的選項。

財政部高層說,吸引海外資金回流,要考慮很多面向,「不是資金想回來,就通通讓他們回來」。資金可能是活水,但也可能是洪水猛獸,過去政府調降遺贈稅,也是基於引資目的,但事實證明資金都流向房地產,成為房價高漲元凶之一。而央行先前做的研究報告,也證明海外資金回流無助投資。

此外,財政部高層提及,有許多台商的資金從來沒有離開過,而是停泊在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後來在新加坡或香港的財富管理銀行建議下,才到星港兩地去當稅務居民,當時是低稅負的考量,但沒想到,星港啟動CRS(共同申報標準)的進程上比台灣快,「這些出去的錢,現在急著想回來」。

高層說,這些資金從台灣出去後再回來,已很難認定其究竟是「本金」還是「所得」,若一律認定為所得,則違反財政部「有所得才課稅」的立場,且這些海外資金很難保證「都是乾淨的」,若採所得簡化認定,恐讓逃漏稅、貪汙的所得都「就地合法」、「一次洗白」,甚至可能影響年底的洗錢防制評鑑,因此「不是財政部可以單獨決定」,仍須跨部會審慎評估。(編輯:蘇志宗)10707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