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佳光違法持有同業股票 NCC開罰20萬
2018/9/12 16:07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12日電)台數科所屬的有線電視台灣佳光,在未經NCC同意下,持有同樣經營有線電視的大豐股票,NCC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會後決議開罰新台幣20萬元,並限期2個月改正。
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3條規範,有線電視業者想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時,應檢具申請書及變更後營運計畫,向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核准,有線電視業者台數科旗下所屬的台灣佳光電訊,近年陸續購買有線電視業者大豐股票,且未向NCC申請許可。
NCC今天召開第821次委員會議討論這件案子,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台灣佳光已經陸續買進大批大豐股票,總計股份占比達2.76%,卻都沒有向NCC提出核准申請,明顯違反有線電視廣播法;因此,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開罰20萬元,並要求2個月內向NCC提出申請,或是出售持有的大豐股票。(編輯:蘇志宗)1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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