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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民宿廢食油 環署擬列管

2014/9/1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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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6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考慮將觀光飯店、旅館產生的廢食用油納管,並下修西式速食店列管門檻,從原來資本額5000萬元降為2500萬元的業者,都要上網申報食用廢油流向。

餿水油事件引發外界關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宣布,將請各縣市環保單位掌握轄內餐廳、小吃店、夜市攤販的食用廢油數量,自昨天起逐日回報調查狀況。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葉欣誠下午表示,昨天各縣市共掌握17處夜市或商圈,另訪查2411家餐廳、小吃店及攤販等餐飲業者,這些業者每月約產生535噸食用廢油。

他指出,環保署將於19日公布本週的工作結果,包括小吃攤販的廢油總量及流向,後續各縣市訪查作業預計將持續一個月,同時呼籲各地政府進行聯合稽查,有助於「把拼圖拼得更完整」。

環保署目前列管的包括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西式速食業,以及資本額500萬以上麵粉類食品製造業,未來將下修西式速食業門檻,將資本額限制砍半,只要資本額達2500萬元的業者都要申報,預計會比現在列管的987家業者再多一倍。

葉欣誠說,後續也將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商,希望把飯店民宿業的廢食用油流向都納入列管,至於較難掌握的小吃、攤商等,也會研擬後續管理方向。

至於俗稱「小蜜蜂」的回收廢食用油個體戶,有的流向合法回收業、有的流向非法回收業的問題,葉欣誠表示,小蜜蜂屬於民間商業行為,若小蜜蜂將廢食用油交給非法回收業,目前依「廢棄物清理法」可罰6萬到30萬元,未來將研究讓小蜜蜂也成為合法業者,並研究阻斷小蜜蜂收售的適法性。10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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