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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食品產地輻安證明 5/15生效

2015/4/16 15:46(4/16 16: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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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6日電)衛福部公告,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特定產地的乳品、茶葉等食品須輻射檢測合格,才能辦理輸入食品查驗,新措施5月15日生效。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今天貼出「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公告,公告日(4月15日)30天後生效,以貨物出港日為準。

依據日本食品產地公告內容,產地證明文件是由日本官方出具的產地證明;日本官方或其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產地文件,或經食藥署認可的證明產地文件。這些文件的產地須載明至都、道、府、縣,進口到台灣時才能辦理輸入查驗。

至於日本核災區的福島、群馬、壢木、茨城與千葉5縣日本產品,衛福部仍暫停受理輸入查驗申請。

依據輻射檢測公告,宮城、岩手、東京、愛媛等地的水產品;東京、靜岡、愛知、大阪等地的茶類,以及宮城、埼玉、東京生產的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糖果、餅乾、穀類調製品等,應含日本官方指定或其他經食藥署認可的輻射檢驗機關/構之檢測報告。

食藥署並在官網公告特定食品的進口貨品分類號列,請進口商注意,以便順利報驗通關。1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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