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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氣爆 醫師醫囑不用繳非健保費用

2015/7/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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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日電)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只要是醫師醫治病患開出的醫囑,完全尊重,含部分負擔、病房費差額及救護車、掛號費、膳食費及診斷書等全數費用,都無須傷患支付。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表示,相關費用在9月30日前由健保署先行墊付給醫院,再向新北市政府申請;9月30日後另案辦理。

新北市衛生局接獲八仙事件病患的家屬陳情,有醫院向病患家屬收取非健保給付的自費差額及填寫自費同意書等。

衛生局強調,此次意外傷患所有醫療處置,只要是醫師認為醫療必要而開出的醫囑及必要處置,如白蛋白、敷料等,民眾皆不用付費補足健保差額或完全自費,也不用要求簽署自費同意書,只要是必要醫療行為,衛生局完全尊重醫師專業判斷,也拜託醫師盡全力救治。

醫事管理科指出,意外發生翌日,即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協調並達成共識,各醫療院所支援這次事件醫療費用採專案辦理,無論任何國籍,凡因此次事件受傷民眾,醫療費用屬非健保給付項目,由新北市政府專案補助。

醫事管理科指出,若已於6月30日前先行支付非健保給付項目的醫療費用,可填妥「八仙塵爆事件醫療費用補助退費申請表」,並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存摺影本,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2006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審核確認後辦理退費。

申請表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ntpc. gov.tw//八仙塵爆事件專區/表格下載區逕行下載。諮詢電話:22577155分機1382、1384、1373。10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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