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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儀解禁 教育部盼用勸導取代處罰

2016/5/29 15:58(5/29 16: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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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9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希望學校透過民主化程序去共同討論和制定服儀規定,若學生違反規範,學校應用口頭勸導等方式溝通,避免記過、違規記點等懲處。

教育部於5月20日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增列「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原則,學校不得以服儀不整為由記過,學校還是可以管服儀,但應透過公聽會、投票等民主形式訂定規範。

服儀自由學生陣線成員今天到教育部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儘速處理服儀解禁公文,讓各校可修訂校規,也希望學校讓學生自由選擇穿著,除了不能記過,也不要用愛校服務等變相管教來懲罰。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科長高志璋表示,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是行政指導,屬於原則性規範,希望學校能透過校園民主化程序共同討論和制定服儀規定,而學生應該遵守團體生活中產生的民主規範。

高志璋指出,服儀規範是學校權責,若學生違反服儀規範,學校應用口頭勸導等方式和學生正向溝通,引導學生自律自制,避免記過、違規記點等懲處,若學生屢次管教不聽,最後不得已才用愛校服務或記過等懲處,但還是希望盡量避免。

近期有學生穿便服到校,和學校發生糾紛,高志璋表示,希望學生透過民主化程序去爭取權利,要求學校變更服儀規範,而不是穿便服來挑戰或對抗規範,由於公文近日才發送,部分學校可能這學期來不及修改規範,若學校下學期仍未打算透過民主程序重新制訂規範,學生可向教育部反映,教育部將介入瞭解。10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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