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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合作 國家歌劇院將納文化部

2016/8/25 11:40(8/25 12: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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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5日電)歷經10餘年施工、驗收、測試及長時間準備的「台中國家歌劇院」,今天下午將由台中市政府正式進行捐贈儀式,納入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範圍。

台中市政府下午將舉辦台中國家歌劇院納入文化部的捐贈儀式,儀式由台中巿長林佳龍與文化部長鄭麗君共同簽署文件,並互贈歌劇院立體圖雕及巿民卡等信物。

台中國家歌劇院興建工程超過10年,2014年間,由包括時任立委的林佳龍在內的多位立委共同推動將歌劇院納入中央,並於同年三讀通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讓台中國家歌劇院與台北兩廳院、高雄衛武營,共同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

然而,不同於台北國家兩廳院及高雄衛武營,台中國家歌劇院是由台中市政府及文化部共同出資,並由市府規劃興建,整體工程超過新台幣43億元,而地方興建公共建設完成、再贈予中央營運,更是全台首例。1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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