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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C案附負擔通過 承諾不經營新聞頻道

2017/2/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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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2日電)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以個人資金入主台灣寬頻通訊(TBC)案,NCC今天以22項附負擔方式同意,包括承諾未來不會經營新聞頻道、限制不得將股份轉讓給鴻海和亞太電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下午舉行記者會,附加22項負擔許可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芳銘以個人資金入主台灣寬頻通訊(TBC)案,包括黨政軍條款、改善財務結構、加強國內基礎建設及維持市場公平秩序等。

NCC說,特別要求申請人應在信託基金資金來源維護國家安全,致力產業秩序及確保經營權,申請人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與亞太電信及鴻海精密間,不得互為指派相關職務。

財務改善及具體建設方面,NCC表示,應積極在今年底前完成有線電視全數位化,將光節點服務訂戶數在民國108年底前降到250戶內,並視消費者需求正式推出1G寬頻上網服務。

NCC說,申請人承諾未來不會經營新聞頻道,為提升本土文化創意與多元內容,NCC也要求應具體規劃傳播台灣文化節目精進方案,提升數位內容,以多元內容服務收視戶,且不得基於自身利益考量,利用市場地位影響頻道言論與內容自由。

數位匯流帶動各項創新服務與策略聯盟合作,NCC特別要求申請人應無差別待遇且不得與其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為不當聯合行為,也應確保員工權益。1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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