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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30天工時300小時 勞部:極端案例

2017/11/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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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3日電)立委徐永明今天質疑,修法後恐讓勞工每月工時達300小時。勞動部長林美珠雖然一開始回應「這種班表是不可能出現」。但勞動部官員休息時間則證實,此班表合法但是極端案例。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林美珠就「放寬七休一限制、延長工時帳戶制及縮短輪班休息間隔11 小時對勞工過勞及身心健康之影響評估、勞動基準法部分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院會審議程序是否合法、如何防止過勞」專案報告。

時代力量徐永明質詢時說,修法後因為最多連續可上12天,每天工時最高12小時,若跨月來看,恐出現連續30天中只休息4天例假,總工時高達300小時。

對此,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此種班表是違法的,原則每週40小時,加班上限54小時,「這種班表是不可能出現的」。

不過休息時間勞動部官員試算後證實,此種班表合法。但官員強調,此為極端案例,很少會有企業這樣排。10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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