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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流感抗病毒藥 12月起擴大對象

2017/11/2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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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4日電)秋冬流感季將至,疾管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2月至明年3月將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都可經醫師評估後用藥。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受訪時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年3月公布一項資料指出,抗病毒藥物「克流感」對於預防一般流感患者出現重症及死亡療效並不明顯,僅能縮短約一天病程,因此將克流感從核心藥物降級為輔助藥物。

為此,上週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召開聯席會議時,決議與國際建議同步,自12月1日起調整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將現行用藥條件「伴隨危險徵兆的類流感患者」,調整為門診中的流感併發症高風險族群「未滿5歲及65歲以上類流感患者」,以及「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的病患」。

他解釋,調整用藥條件可避免用藥可能帶來的短暫幻覺、精神方面異常等少見副作用,也能避免出現抗藥性,並非為了省錢。

面對即將到來的流感季,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也將開放讓「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使用公費抗病毒藥物。

羅一鈞表示,凡是符合上述條件以及「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孕婦、具重大傷病或免疫不全、肥胖等11項條件的類流感患者,可至全國各縣市3000多家公費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不需快篩,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羅一鈞說,根據規定,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儲備量為人口的10%,因此今年底將儲備約237萬人份藥物。他也提醒,得到流感多半會自己恢復,並不是非得吃抗病毒藥物才會好,呼籲民眾做好個人衛生,避免感染。1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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