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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資通安全管理法 行政院:蒐集各方意見

2018/1/1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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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簡宏偉今天表示,有關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1月下旬將開辦15場座談會,同時也會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的網路平台討論,蒐集各方意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余宛如上午共同召開「資通安全管理法何去何從?」公聽會,邀請簡宏偉等人與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明定經行政院公告的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提出資安維護計畫,如果遇到資安事件未通報,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蔡易餘說,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是他擔任召委時初審通過,草案中有關的「關鍵基礎設施」包括特定非公務機關,也就是除了公務機關外,在民間、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擁有的關鍵基礎設施者,將經行政院公告。

他舉例指出,中華電信是網路提供者,為了保持網路暢通,會被公告為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高鐵的訊號,也可能會被公告為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而證券交易所的買賣平台有網路、有其他設備,也屬於未來會被公告為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

對於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的立法,與會的中華電信董事吳國維說,理論上這樣的立法,是希望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能設在台灣,但實際上,這會讓非公務機關的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變得不關鍵,且將相關設施搬到國外去,甚至不再引進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進入台灣。

吳國維說,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的結論是「弊大於利」。

簡宏偉說,目前正在整理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相關配套的行政命令,並進行各相關法規有關資通安全的競合與調適,預計1月下旬開始辦理15場座談會,後續會把修正結果邀請同樣的專家學者,檢視修正草案內容有無問題,也會經由國發會的網路平台,做網路上的討論,蒐集各方的意見。1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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