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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遴選資格 桃新離岸風機環評未過

2018/1/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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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7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2件近岸離岸風機環評,桃新離岸風電因失去潛力場址遴選資格,被環評委員認定不應開發;另一案由台電所提的離岸風電二期環評,則依專案小組建議順利通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24次會議,會中分別審查「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及「桃新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桃新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為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原定場址在桃園市新屋外海,計畫風機離岸為1.9公里;由台電公司提出的「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風場位於彰化縣線西鄉、鹿港鎮及福興、芳苑鄉外海,距離白海豚重要棲息區最近為4.2公里。

由於2個離岸風機開發案均屬於航道內側的開發,環保團體今天在大會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應遵守環保署105年環評大會的政策環評,離岸風機開發應「先遠後近」的原則。

在桃新離岸風機的審查會中,有多名在地居民表達反對立場。反對民眾認為,大家都贊成綠能,但不要整個西海岸都插滿風機,且依照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潛力場址必須在去年底前獲得專案小組初審建議通過或有條件通過的結論,桃新離岸在專案小組初審時被認定不應開發,已經失去開發權,環保署不應受理審查。

環評委員最後達成共識,認定桃新離岸風機已經失去潛力場址的開發資格,開發案不應開發,開發單位應另提替代方案參加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的區塊開發遴選。

而另一案離岸風電二期環評,雖然也有民眾反對,但最後仍依專案小組的建議確認通過審查。1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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