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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第2次查墾丁消費 7家海產店缺失多

2018/5/4 20:51(5/4 22: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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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4日電)屏東縣政府為促進墾丁地區的友善消費環境,今天進行第2次聯合稽查,墾丁後壁湖地區共7家海鮮餐廳因標示不清、違反食品衛生、消防及勞基法等,被開單限期改善。

由屏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吳清宜帶隊的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今天到墾丁地區做第2次的商店稽查與輔導,縣政府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天稽查墾丁後壁湖地區7家海鮮餐廳業者,結果在價格標示上,有5家完全沒有標示,其他2家只部分標示或標示不清,已限期改善。

新聞稿指出,食品衛生方面,開立限期改善4家,主要缺失以沒做食品業者登錄、食材沒離地離牆置放、缺餐飲從業人員體檢、生熟食刀具無明顯區隔、垃圾桶沒加蓋、天花板缺損、沒病媒防制,都已要求限期改善。

新聞稿表示,還有3家涉違反勞基法的休假和出勤,已要求業者開勞資會議;消防方面,已就業者承租漁會營業埸所消防設備不合格的部份,限期改善;另外,7家業者環保及財稅部分都符合規定。(編輯:黃于)10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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