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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中藥材 部分藥材擬定每日限量

2018/5/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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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8日電)衛福部中醫藥司研擬提出「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中藥材分類及品項」草案,綜整可供食品原料中藥材,並擬對丹參、番瀉等訂出每日限量,但標準還有待凝共識。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今天表示,市面不少食品都有添加中藥材,現行食品業者要添加、參考哪些藥材可使用,需要看中醫藥司的公告及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的列表;但業者反映,資訊沒有整合,實務使用不方便。

中醫藥司研擬提出「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中藥材分類及品項」(草案),將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中藥材依安全性及傳統習用性分類管理,且必要時應限制使用量或加註警語、注意事項。

草案內容將中藥材分成5類,第一類為傳統食品原料用途,安全性高,如百合、銀耳、山藥、紅棗等;第二類為傳統香辛料食品原料用途,如小茴香、八角茴香、花椒、薑黃等;第三類僅供青草茶使用,包含車前草、馬鞭草等。

第四類中藥材為單一品項產品,僅限用於茶包型態及非供消費者直接食用的食物原料,如五加皮、當歸、黃耆、肉桂、決明子等。第五類則需限制一日食用量,包含五味子、丹參、番瀉、苦橙、余甘子等5項。

陳聘琪說,現行坊間添加中藥材的食品都沒有量的概念,可能用太多,也可能用太少。如果用量太多,導致民眾吃太多,對身體未必有利,甚至有些藥材不符體質,應經醫師評估再食用比較好。

陳聘琪舉例,第五類中的丹參,在中藥學理上有活血化瘀的效用,若民眾吃了加丹參的食品,但同時又併服阿斯匹靈,可能就會產生加成的作用。如果碰巧又去拔牙,凝血時間就會延長,才需要設定每日食用量,避免民眾吃太多。

不過,目前業界對限量仍有意見,該怎麼限、限量標準還有待專家會議討論,衛福部在5月底還會開專家諮詢會議凝聚共識。

陳聘琪說,依據現行規定,得供食品原料使用的中藥材,除第一、第二類中藥材販售業者無須領有中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外,其餘類別都要有照才能賣,跟草案規定一致,現階段草案並沒有限縮販賣通路與對象。

至於民眾擔心新制上路後可能買中藥材不方便,陳聘琪也重申,民眾習慣自行購買中藥材(如當歸、肉桂、人參等)料理食品或含中藥材成分的滷包、燉包、藥膳包及以食材為主體的藥膳食品,都不會因新的管理規範受限制。(編輯:陳清芳)10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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