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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花蓮縣道193拓寬環評違法 環團提訴願

2018/6/22 14:15(6/22 15: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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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2日電)花蓮縣道193拓寬案,歷經9次環差和一次環評大會,今年4月有條件通過審查即將開發。環團質疑縣府開發目的不斷變動,環評程序有瑕疵,今天向花蓮縣政府提出行政訴願。

花蓮193縣道拓寬案從2015年底開始,環保局進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共審了9次,其中南濱至光華的南段部分較無爭議,2016年通過審查已動工,最具爭議的0至7公里北段部分,今年4月有條件通過審查。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詹壹雯說,總計畫長度21.7公里的193縣道拓寬案,以切割審查為手法,規避環評法規。最具爭議性的北段,原依環評法當然必須作「環現差」,但縣府卻用南段已經動工作為開發行為基準,僅送「環差」,這種自行認定的程序已違反環評相關法規。所以今天陪同利害關係人提出訴願,希望藉由具體的行動,追究責任。

訴願人同時也是「幸福193聯盟」總召譚凱聰表示,不願見到花蓮最美的臨海道路,因不當開發和環評不正義,而成為一條開發目的不清、經費不足、成效不彰的道路。提出行政訴願法律行動,希望能糾正操弄環評、環差制度的開發單位。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說,193拓寬案3年內以9次審查、多次變更開發目的的手段來規避環評,進行分段開發,合理性與公義性令人質疑。

「非拓寬不可」的強烈手段,使得公共建設重大開發評估重要依據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如同虛設。雖然縣道193拓寬案已通過環差,但在法律程序中的諸多疑點,仍須縣府出面進一步解釋與說明。(編輯:陳政偉/孫承武)1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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