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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外國專業人才 勞保局:雇主應提退休金

2018/7/1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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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年2月施行,勞保局提醒雇主聘僱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雇主應依法按月提繳退休金,預估台灣有近2000名外國專業人才將可受惠。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會中勞工保險局指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年2月施行,只要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且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專業人才,就適用勞退新制。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李靜韻說,聘僱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專業人才的雇主,應依法替勞工按月提繳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中。

如果是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實施前,受聘且擁有永居權的外國專業人才,除了可以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外,也可選擇適用勞退新制,但需在8月7日前向雇主提出,否則將都轉為勞退新制,預計有近2000名受到影響。

李靜韻表示,如果外國專業人才選擇勞退新制,雇主應該在8月22日前,向勞保局申報,並回溯到2月8日起提繳勞工退休金,若沒有依法提繳,可依法處2萬元到10萬元罰鍰。(編輯:李亨山)1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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