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或擴建科學園區 個案環說書有基準可循
2018/7/20 20:33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完成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政策評估說明書意見徵詢;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王永壯說,未來個案提出環說書送審,遴選地點、排污等有基準遵循。
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環評大會)今天完成「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政策評估說明書」的意見徵詢。
王永壯告訴中央社記者,科學園區非環保署要求必須執行政策環評送審的產業類別,而是科技部主動送審,今天完成意見徵詢後,也不需寫成行政規範,但未來新設或擴建科學園區的個案環說書送審,內容會遵循大會意見執行,這是科技部對園區開發的政策性承諾。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大會提供的意見是作為未來新設或擴建園區個案要提出環說書到環保署審查時,應符合的基準,可降低未來個案進入環評審查時爭議過多,若不遵循,爭議太大,就可能會被退回。
他說,今天環評大會的意見包含園區地點的遴選要客觀化,不要太多政治力介入,不然通常會產生糾紛,或是執行不順又要善後,例如宜蘭園區、中興新村園區就有類似狀況產生;也就用水、綠電、廢棄物或水回收等提供意見,作為開發個案提環評的基準依據。
他舉例,類似離岸風力機先完成政策環評,以環評大會提供的意見作為環說書的共通性框架一樣,有利於個案送審時有基準可循,比較不會脫離環評要求太遠而難以達成。
此外,今天環評大會還通過「台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檢討報告(第三、四期圍堤造地工程及第一期新生地坵塊配置調整)」。「台中港外港區擴建計畫(第一期)環境影響說明書」則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編輯:翁翠萍)10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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