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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兒童節目 NCC擬放寬商業贊助標準

2018/8/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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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7日電)兒童節目受到網路等新媒體衝擊,廣告收入降低,影響節目品質及數量,NCC今天表示,已提出廣告置入相關辦法修正草案,希望適度放寬兒童節目商業贊助標準。

電視節目最主要收益來源為廣告,而隨著網路興起,越來越多人選擇線上收看影音,而不願看電視,其中,過去總是守在電視機前準備觀看喜愛節目的兒童們,變成人手一支平板或手機,簡單一滑就能看到想要的影音內容,導致兒童節目收視率下降,廣告費自然減少,沒有錢要製作好節目變得非常困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今天出席「適齡兒少電視節目」評選結果公布記者會,他向中央社記者說,兒童節目有個現象,鎖定年齡層越小收視族群的節目,商業性質越低公益性高,因為收看人數較少,製作單位得透過不多的資源製作好節目。

黃金益指出,兒童節目受到大環境衝擊,製作經費不斷減少,為了維護節目品質並鼓勵優秀節目,NCC提出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過去兒童節目除了文教基金會、機關或非營利組織贊助外,不得接受其他贊助及冠名贊助,草案將放寬兒童節目可接受商業贊助,但仍不得接受置入與冠名。

黃金益表示,參考國際作法,草案中禁止兒童節目冠名跟置入,不過,NCC持開放態度,草案非最終定案,目前正對外蒐集意見當中,21日也會召開公開說明會,邀請兒童公民團體、產業公學會及行政機關等人員出席表達意見,等凝聚各界共識後,會再提出最終版本的修正法案,希望可以實質幫助到兒童節目。(編輯:林沂鋒)10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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