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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歸責事由終止聘僱外勞 不影響雇主權益

2018/8/1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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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8日電)勞動部今天提醒,若製造業雇主與外勞發生勞資爭議,經過調解後,雙方或任一方無繼續共事的意願,可依法終止聘僱關係,且若雇主沒有違法,將不受管制名額2年的限制。

製造業3K製程所聘僱的外籍勞工在96年10月1日由固定配額制改為常態開放制,為避免雇主過度引進後,隨意將外籍勞工轉換雇主,再向勞動部申請引進,衍生管理問題,因此過去外籍勞工轉換雇主後,勞動部依法將限制雇主於轉出名額管制2年後,始得再申請招募外籍勞工。

勞動部表示,但考量實務上常見,雇主與外籍勞工發生勞資爭議,雖然雇主沒有違法,但雙方已經無法共事時,如果管制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的名額2年,將導致製造業雇主的人力調度及生產營運出現問題。

勞動部說,甚至會有雇主不願意讓外勞轉換雇主,主張外勞應出國影響彼此權益,因此已修正相關規定,即製造業外籍勞工轉出的原因,若雇主不具可歸責的事由,該轉出的外籍勞工人數得不予列計於雇主所聘僱的總人數及管制2年。

為了統一認定標準,勞動部今年6月也發布解釋令,類似個案若符合「雇主與所聘僱外國人發生勞資爭議,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或調解會議後,任一方或雙方無繼續聘僱關係的意願,並依法終止聘僱關係」及「雇主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查明無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2項要件時,雇主轉出外籍勞工,其名額即不受管控2年的限制。(編輯:黃于)10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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