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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案爭議 農試所:已發律師函主張權益

2018/9/1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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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媒體報導農試所以新台幣1200萬元技轉的生化法農藥快篩遭控違約。農試所所長陳駿季今天晚上表示,廠商質疑技術外流是農試所名稱被冠用所致,已請律師發函主張權益。

有媒體報導,農業試驗所4年前將農藥快篩技術以1200萬元專屬技轉給廠商駟丞生技公司,被質疑技術早在多年前已外流到中國大陸,且農試所在技轉後仍繼續販賣產品,並與其他公司續約,有違約之嫌。

陳駿季表示,生化法檢測原理在毒理領域是基本知識,中國大陸已經公告為國家方法,所以中國大陸已有多種類似產品。

不過,他說,農試所技轉的核心技術是以未受污染的蒼蠅萃取高品質酵素,這是技術、不是產品,兩者不相同;農試所被質疑技術外流,是因為在中國大陸販賣的商品冠上農試所名稱所致,農試所商標沒有在中國大陸註冊,但已透過律師向對方公司發律師函,主張TARI為農試所的英文簡稱。

其次,他說明,國外販售部分,則是配合國合會執行國際合作所需,有外交任務;提供少量酵素供測試,並建立檢測體系,是G2G模式,目的也是為了讓技術向海外擴散,創造產業商機,如有私人企業進行商業檢測,則屬B2B模式,農試所也已經將適當案例引介駟丞公司參與。(編輯:陳政偉)1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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