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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袋抽驗品質無虞 但半數中文標示不OK

2018/9/20 19:22(9/20 21: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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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隨機購買12件睡袋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都合格,但是有6件、占半數中文標示不合格,包含未用中文標示枕頭纖維成分等。

消基會今天召開「市售睡袋 5成中文標示不合格」記者會。會中公布,上半年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在量販店、百貨商行等商家及購物網站隨機購買12件不同廠牌的睡袋進行檢驗。

標檢局說明,檢驗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規定進行「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兩項「品質項目」檢測,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但是「商品檢驗標識」計2件不符合規定,為商品本體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標檢局說明,若查證逃避檢驗屬實,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依同法第63條規定,可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並得限期停止輸入、生產、製造、陳列或銷售。業者若未依規定限期回收或改正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中文標示」並有6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狀況包含外包裝未以中文標示纖維成分,未標示生產國別、洗燙處理方法,以及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未以中文標示枕頭纖維成分;睡袋及枕頭纖維成分標示與檢測結果不一致。

還有翻滾烘乾圖案上未標示使用溫度條件,以及睡袋及枕頭纖維成分標示與檢測結果不一致等。標檢局說,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將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改正,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陳清芳)1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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