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檀香木列管制 外交部提醒
2014/7/11 16:55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1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印度政府已將檀香木列為保育類管制物品,外交部籲請民眾勿非法持有或販賣。
外交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印度政府已將檀香木列為保育類管制物品,除非經過印度官方許可取得,非法持有檀香木材或原木,或來路不明、無照販賣的檀香木,將遭拘捕並判刑。
外交部表示,印度政府對檀香木出口迄未有統一規範,是由各省政府制訂相關法令。以Tamil Nadu(TN)省為例,有「森林法」及「檀香木運送及持有規則」,規範檀香木相關事宜。
依據上述法令,個人不得持有或儲存超過5公斤的檀香木,且須經由政府核發執照的特約商店合法取得;除非有核准許可執照,境內的檀香木不得由任一地轉運他地任意出口。1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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