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提監委 王金平尊重總統決定
2014/7/31 10:52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31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說,提名監察委員是總統職權,尊重總統會審度情勢決定。
立法院院會29日行使監察院長、副院長及27名監委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11人未獲立法院同意任監委。
總統府表示,總統馬英九會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前補提名。
媒體上午在立法院詢問王金平,馬總統決定補提名,以目前立法院氛圍,容易處理嗎?
王金平表示,提名監委是總統職權,目前有11名缺額,總統會審度情勢做最後決定,要尊重總統的決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監察院設監委29人,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如被提名人未獲同意,總統應另提他人咨請立法院同意。10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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