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價金發給規定擬放寬
2014/7/31 14:29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地籍清理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權利人已死亡,得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土地價金。
現行規定,申請發給代為標售、讓售或囑託登記為國有的土地價金,若有部分繼承人不願會同、行蹤不明或有其他情形未能會同具領,將導致所有繼承人都不能領取。
因此,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草案,增訂權利人已死亡,得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以兼顧申領人及其他繼承人的權益。
行政院會通過地籍清理條例修正草案後,將送立法院審議。103073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