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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生效

2014/7/3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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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1日電)外交部今天說,中華民國與盧森堡簽署「避免所得稅及資本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25日生效,並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

外交部說,這項協定是中華民國對外簽署的第27個租稅協定,也是台灣與歐洲國家所簽署生效的第12個租稅協定,可望為雙方企業消除租稅障礙,有助提升台商國際競爭力。

外交部說,中華民國與盧森堡大公國100年12月19日簽署的「台灣台北財政部賦稅署與盧森堡直接稅稅務局避免所得稅及資本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今年7月9日已經盧國國會通過,盧國7月25日函知中華民國已完成其國內法定程序並於7月25日生效。

外交部表示,依規定,這項協定將自明年1月1日起適用。

外交部指出,為協助台商全球布局,創造平等互惠的國際投資環境是政府推動經貿發展的重要施政項目之一。外交部將繼續與相關部會合作,為台灣全球招商及產業升級創造更多有利條件。10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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