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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難未滿15歲不賠 保險局研議

2014/8/2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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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2日電)保險法規定,未滿15歲被保險人死亡無法領取旅遊平安保險死亡給付;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楊曜今天表示,復興空難部分罹難者未滿15歲,可否專案處理;保險局說,須再研議。

保險法規定,以未滿15歲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的人壽保險契約,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日起發生效力,旅平險等傷害保險準用。

楊曜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表示,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澎湖空難事件罹難者中,5人15歲以下,當中3人機票由父母、親人信用卡付款,有旅平險。

他說,空難死亡與立法意旨不同,希望排除保險法適用或以專案處理。

與會的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表示,銀行促銷刷卡買機票送旅平險時,應充分揭露訊息。法令部分也有檢討必要,會考慮提案修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主任秘書施瓊華說,當初修法時經充分討論,是否還有檢討空間,後續會再視個案情況。10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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