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擬可境內設OIU
2014/10/2 15:31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開放保險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長江宜樺說,這次修正目的在擴大保險業商機及金融服務的完整性,在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的核心理念下,開放保險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對增進台灣保險市場國際競爭力有助益。
草案新增國際保險業務納入國際金融業務一環,特許保險業為國際金融業務的參與者。
草案明定OIU得經營的國際保險業務範圍,包含辦理以外幣收付的保險業務、再保險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保險相關業務。
草案明定OIU所經營的各項業務,得由受委託機構代為處理,以及受委託機構代為處理各項業務的相關稅務處理。
草案新增,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的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經營國際保險業務的銷售額,免徵營業稅;所使用的各種憑證,免徵印花稅。
草案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等的實施期間,自條文生效日起算10年。10310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