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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擬放寬 年底前提草案

2014/10/2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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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1日電)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表示,研擬放寬育嬰留職停薪工作年資門檻,從現行任職滿1年放寬到6個月,希望年底前提出修法草案。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只要在同一公司任職滿1年,就可於子女滿3歲前,申請最長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前6個月還可依就業保險法申請6成薪育嬰津貼。

陳雄文下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許多勞工是非典型短期或派遣工,合約不會超過1年,研擬修改相關規定。修法牽涉性平法及就保法,希望年底前提出修法草案,函報行政院、立法院審議。10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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