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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更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2014/12/2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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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2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將條例名稱由「性交易」更名為「性剝削」。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宜臻提案說明表示,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透過利益如現金、物品或勞務交換而侵犯兒童少年與其權利,即是對兒童少年的「性剝削」。

提案說明指出,性交易一詞暗示雙方是在平等關係上自主的從事交換,而忽略當其中一方是兒少時,在年齡、身心發展、經濟、社會身分、權力等各方面的不平等關係,因此提案修正條例名稱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只有賦予適切命名,方能有效達到立法目的。

此外,立委提案新增條文,管制透過網路或在網路上發生的性剝削事件;及限制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姓名或其他足以辨別身分的資訊,保留條文有待朝野協商。罰則也全部保留待協商。

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王育敏會後受訪表示,將條例名稱改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和國際接軌,是很重要的突破;對於性剝削的範圍和定義,還有條文保留必須協商,但原則上會採取更寬面向,盡可能給兒少更大保護。

王育敏說,如今科技日新月異,立委也很關心透過網際網路等工具媒介達成性剝削目的,必須加以防制,這部分保留送協商,希望徵詢更多意見。她會在最快時間召開朝野協商,希望有機會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1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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