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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年節過勞 春安檢查將啟動

2015/1/3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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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3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為避免春節過勞工作,將執行春安檢查,如果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員李思嫻說,勞基法規定除夕到大年初三應休假,雇主如果要求出勤須徵得勞工同意,工資也要加倍發給,加班也應依法給付加班費,違反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要求限期改善。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與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春節期間最易產生過勞現象行業是公共運輸業、物流倉儲運輸業、賣場零售服務、餐飲業與娛樂業,勞動部應勞動檢查。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勞動部應嚴格要求春節增聘臨時人力須投保勞工保險,加強臨時工職場安全意識,避免職災;確實要求雇主給付延長工時與國定假日加班費,不應以責任制為藉口。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舉例說,公共運輸業原本就是疲勞行業,月平均工時198小時,年節返鄉人潮輸運加塞車,預期工時一定更長,須嚴格勞檢。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技正李柏宏表示,已規劃自2月1日到23日啟動春安檢查,全面性勞動條件檢查較易發生過勞行業。

他說,勞動部去年起補助各地方政府勞檢人員及經費,藉擴大檢查保障勞工權益,今年增聘325人協助地方政府,將函請地方政府加強檢查年節5過勞行業。10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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