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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代墊款 交通部:誰營運誰還錢

2015/3/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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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6日電)台北市政府要求交通部償還捷運新莊蘆洲線代墊的百億元自償性經費。交通部長陳建宇今天表示,應該由目前營運者來償還。

北市府說,過去北市代墊(原)省政府的經費,在精省後應由中央概括承受,希望交通部給付台北市約新台幣99億8000萬元。

陳建宇下午受訪表示,行政院在民國87年核定,自償性財源由台北市政府暫代辦理貸款並負擔建設期利息,完工後營運時,由營運單位償還貸款的本金及剩餘期間利息。

他表示,行政院在91年函文,指定由台北市政府擔任統一籌措自償性經費的平台,正式營運時歸墊,「講得很清楚」。

陳建宇說,自償性經費不論是誰來代墊,終究還是要由營運收入償還,「現在營運的人是誰很清楚」,台北市政府要把這筆錢拿出來用。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新蘆線營票收收入由負責營運的台北捷運公司收取,土地開發收益由負責開發的台北市政府土地開發基金收取;因此本案的自償性經費,當由獲取自償性財源的台北捷運公司及台北市政府,依行政院所核定的財務計畫規定,負償付責任,並沒有交通部須歸還台北市政府代墊款的問題。

陳建宇說,據他所知北市府去年底開始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交通部,交通部尊重北市府的行動,交由法院裁決。1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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