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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陸資買房 嚴謹管控

2015/3/3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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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1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7月1日起將限制同一社區陸資取得不動產以10%為上限,嚴謹管控,並非如外傳全面開放陸資買房或取消陸資買房限制。

內政部表示,現行對於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除限制具黨政軍身分者不得取得外,也堅持每人僅限取得1戶供住宅用不動產。

內政部說,現行並規定取得不動產登記完畢後滿3年始得移轉、每年在台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4個月、購屋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成,所謂「543條款」相關限制。

內政部說明,去年起,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購置不動產實施總量管制的預防性措施,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的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以防範大量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過度影響國人與房地產市場。

為避免陸資集中購買特定區域不動產,內政部說,今年3月19日修正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再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總戶數未達10戶者,只得取得1戶。

內政部說明,配合兩岸情勢發展,正規劃研修「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主要從明確審核要件、延長取得後再移轉年限及強化取得後的管控機制等方向進行檢討。

至於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不動產每年在台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4個月、購屋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成的限制,內政部說,相關權責機關並無放寬限制的規劃。1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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