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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罪犯服外役監 立委籲修改標準

2015/4/2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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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宜臻今天說,前博達科技董事長葉素菲傳出將服外役監,受害人情何以堪。她將提案修法,修改重大經濟犯關於減刑、假釋、外役監規定。

吳宜臻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葉素菲製作假帳掏空公司資產,被重判1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8000萬元,葉素菲選擇折抵刑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只能再多關3年折抵罰金,平均關1天可抵16多萬元。

吳宜臻說,她的辦公室接獲爆料表示,葉素菲目前已經調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調查科的雜役,內定為第二批外役監名單。外役監可以返家探親,生活作息和監所完全不一樣,是受刑人最嚮往的單位。

她說,經濟罪犯、貪瀆案罪犯因為無再犯之虞,優先遴選服外役監,但在資產沒有被查扣、被害人沒有得到賠償的情況下,監獄變成經濟罪犯避債的天堂。她將邀集學者專家意見,提案修法,有效規範目前重大經濟犯罪者關於減刑、假釋、外役監的相關規定。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理事長趙惟漢說,很多重大經濟犯罪案,犯案人騙取大量金額,導致很多家庭失去家庭溫暖,但受到的懲罰非常輕。他建議修法,明定需償還經濟犯罪被害人一定金額,否則不能給予假釋或服外役監。1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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