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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遭菲登檢 毛揆促表達立場

2015/5/28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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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8日電)「明進財6號」漁船遭菲律賓登檢,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天請外交部向菲方交涉,嚴正表達我方立場,且早日完成「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的簽署。

屏東籍漁船「明進財6號」日前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遭到菲律賓漁政船要求登船受檢。

毛治國上午在行政院會表示,這起事件發生在台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雖然雙方目前還未正式簽訂協定,但根據台菲漁業會談共識,菲國公務船在該海域對台灣漁船執法時,應給台灣1小時處置,並告知漁船駛離。

不過,毛治國說,菲國公務船作為與雙方共識顯有落差,請外交部向菲方交涉,「嚴正表達我方立場」,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毛治國表示,維護台灣漁船作業安全是政府的責任,這次事件海巡艦艇能迅速趕赴現場,保護漁船免遭菲國扣押,充分展現政府跨部會合作護漁作為。

他說,總統馬英九日前提出「南海和平倡議」,呼籲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台菲迄今已舉行3次漁業會談,請外交部及農委會等相關部會繼續努力,早日完成「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的簽署,以建立漁業爭議事件制度化的處理機制。1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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