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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津貼單方可領滿1年 陳怡潔提案修法

2016/4/30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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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0日電)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今天說,大部分的家庭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都只領半年,讓原本政策能請領1年的美意打折扣。她提案修法讓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請領1年,希望提供多一個選項。

根據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也就是說,若要領滿1年的育嬰津貼,夫妻雙方都必須分開請領6個月。

不過,根據勞工保險局資料顯示,從民國98到104年間,父親單獨請領有3萬4790人,母親單獨請領為27萬3812人,而父母親都請領的則僅5萬3632人,顯見大部分家庭都只有夫妻其中一方請領半年,讓原本夫妻合計可請領1年的政策美意被打折扣。

陳怡潔受訪時說,在基層做選民服務時,聽到不少民眾反映在現行制度下,夫妻任一方只能請領半年,若另一方不方便請領時,這個家庭實際上只能請領到半年育嬰津貼,「這表示政府原本的規劃不夠彈性」。

她表示,修法只是要讓雙薪家庭可以多一個選擇,如果說最後是由夫妻任一方請領1年,也是夫妻雙方協調好的選擇。

陳怡潔提案的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在原條文「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後面,加上「但得選擇由一方獨自請領一年」,讓想獨自請領1年的夫妻任何一方,可以不受現行條文限制。1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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