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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交通事業改簡薦委制拚留才

2016/6/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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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9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草案,將交通事業資位制改為簡薦委制為主,改善同工不同酬現況,有助於交通事業單位留住人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交通委員會上午通過「交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裁示,全案不須經由朝野協商,提報院會處理。

提案修法、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會後受訪表示,早期如公路總局用交通資位制遴聘人員,公路總局早就變成行政機關,與交通部一般公務人員相同,變成同工不同酬,人才流失嚴重,不論升遷或薪資上對公路總局的員工不公平,經過銓敘部同意,今天完成初審,希望藉由修法留住交通事業優秀人才。

葉宜津說,今天修法案完成初審,代表朝野有高度共識,應該很快可以完成三讀。

葉宜津幕僚表示,所謂交通資位制就是俗稱學徒制,早期採學徒制,要實際從事工程實務經驗,但薪水低;改成簡薦委制,就是交通事業人員比照一般公務員,改善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有助於吸收或留住人才。1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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