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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提案 燒本國或外國國旗都除罪

2016/7/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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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日電)民主進步黨立委蔡易餘日前提案將焚燒國旗除罪化,引發爭議。不過,蔡易餘日前撤回原本提案,加碼提出要將焚燒本國及外國國旗都除罪化,目前提案正連署。

刑法第160條規定,「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蔡易餘下午受訪表示,原提案刪除刑法第160條規定,也就是焚燒國旗除罪化,提案動機是日前1名男子在抗爭場合焚燒國旗,被判拘役20天,他認為這不合理,燒國旗算是個人的言論自由,不應該被判有罪,不過,他已撤回這個修正案。

蔡易餘說,撤回修法案主因為,如果只修160條,變成焚燒本國國旗無罪,但焚燒外國國旗有罪,標準不一。

刑法第118條規定,「意圖侮辱外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外國之國旗、國章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此,他認為,國旗、國章屬於象徵性言論,只要焚燒國旗一律無罪,不應有本國或外國之分。

蔡易餘說,已提案刪除刑法第118條與第160條,不論焚燒本國或外國國旗一律除罪化,國旗是象徵性言論,屬於言論自由範疇。

他表示,刪除這兩款規定的修法提案正在連署中,15日會期結束前恐來不及修法,最快下個會期提出完成修法。10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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