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債券證交稅 停徵延長10年
2016/9/29 15:05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9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繼續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到民國115年,將送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考量國內債券市場仍處於低利狀態,為利企業籌資,續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
草案明定,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續暫停證券交易稅,暫停徵期間為106年1月1日起到115年12月31日止。
草案明定,上市及上櫃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暫停徵證券交易稅,暫停徵期間為106年1月1日起到115年12月31日止。10509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