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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鐵路黃牛最高可罰票價30倍

2016/10/21 15:56(10/21 16: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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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1日電)為遏止鐵路黃牛,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將行政罰鍰倍數從現行1倍至10倍,提高至5倍到30倍。

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鐵路法第65條,條文明定,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之罰鍰,從現行1倍至10倍,提高到5倍至30倍罰鍰;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

三讀條文明定,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1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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