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礦業展延免做環評函釋 立委要求廢除

2017/3/27 17:3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7日電)亞泥、台泥採礦開發、展延的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提案主張,礦業用地若延續租用不須環評的函釋牴觸母法,要求環保署於1個月內檢討廢除。經與環保署協商後,敲定為2月內檢討廢除。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交通部等單位就「空污移動污染源(汽機車、火車、飛機、船舶及特殊機具)之改善作為」列席報告。

林淑芬提案表示,環評法規定探礦、採礦等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時,應該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並沒有限定只有新設礦業權才要環評,也未規定只有礦業用地核定階段才要環評。

不過,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民國88年時曾詢問環保署,包括亞泥在內的續租礦業用地是否須要環評。環保署卻回應,沒有擴大或變動情形,不須實施環評。

環保署在89年時的函釋也指出「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認定標準」未規定探礦、採礦等擴大工程展限應實施環評。

林淑芬說,環保署舊函釋指出礦業用地續租如屬延續租用則無須實施環評牴觸母法,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檢討廢除。10603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