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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公立教職員離職年資可攜

2017/5/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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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劉冠廷台北8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聯席初審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教職員任職滿5年,如果中途轉職其他職域,退休時可併計年資。

相較於上週馬拉松式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立法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只花1天就聯席完成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初審。

不過,年金改革重點包括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調整優惠存款制度(18%優存利率)、調降所得替代率等,行政院版條文共保留16條。

初審通過條文規範「可攜式」年資,教職員任職滿5年,未符合退休或資遣條件而離職者,任職年資得保留到65歲;教職員屆齡或命令退休且任職年資未滿15年者,得併計其他職域年資,而任職滿5年教職員,中途離職轉任其他職域後辦理退休時,也可併計原教職員年資。

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段宜康表示,本案完成初審後,提報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10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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