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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運鵬挺通姦除罪 婚外情應高額賠償

2017/5/19 09:39(5/19 10: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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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9日電)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天表示,「通姦除罪化」這是少數他對司改國是會議按讚的主題,標題用婚外情應該高額賠償,是自我保護的做法,用支持「通姦除罪化」有點太刺激。

繼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天公開表態支持通姦除罪化,立委鄭運鵬上午在臉書發文表示,這十多年來沒人想碰,他認為主要原因是理盲和假道學透過網際網路而聲量崛起,讓這個議題一直沒辦法被正常討論,尤其是男性立委碰這個議題,就好像是自己想通姦,所以圖利自己。

鄭運鵬說,所以當年最有正當性提通姦除罪化的時機,是發生被太太原諒的「薇閣事件」,其實這個議題本身就有兩個天生的致命標籤—「通姦」、「除罪化」。「通姦」換成「婚外情」,用「情」替代「姦」字,道德上會緩和很多;「除罪化」換成「高額民事賠償」,也會幫助理解,因為「除罪」這個法律用語指的是刑事除罪,但會讓人以為是完全不用負責任。

他表示,在法律實務上,落伍的刑事上的通姦罪,因為是告訴乃論,這類藍色蜘蛛網,最後大都演變成「夫妻共同坑殺小三和小王」,吃虧最大的常常都是被魅力人妻人夫誘拐的癡情第三者,最後人財兩失,還要面臨司法壓力,非常可憐。

鄭運鵬說,把婚外情的配偶和第三者抓去關,有什麼意義?在極端的狀況,最倒楣的會是受傷又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離開家庭的另一半,被破壞家庭,還要照顧被關的配偶,有夠衰小。

他說,讓破壞家庭的雙方,負起高額民事賠償責任,這對配偶和小孩來說,是最實質的保障。這一個法律配套,也請司改國是會議的高人們也記得多多強調,不然,會被道德魔人到總統臉書上去洗版扣帽子。10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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