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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藥品專利連結關鍵條文待協商

2017/5/2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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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5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立藥品專利連結制度,但朝野立法委員對關鍵條文有不同意見,全案提報院會前,仍須經黨團協商。

衛生福利部報告指出,據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及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規範,專利連結制度及資料專屬保護是重要議題,台灣在TIFA也允諾將透過修訂藥事法,給予新藥資料專屬保護及落實專利連結制度。

專利連結是指學名藥廠申請上市許可時,主動告知衛福部及原開發藥廠,沒侵害新藥相關權利,如果原廠認為有侵權疑慮,可提侵權訴訟,衛福部會暫停核發許可證15個月以審查,但如果學名藥廠勝訴,可獲特定期間的市場銷售專屬期。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原廠只要有登錄專利,行政機關不需審查專利有沒有效、有沒有侵害專利,一律不核發許可證15個月,如果沒侵害專利,能不能請求損害賠償還是個大問號,這對學名藥廠非常不公平。

他說,台灣絕大多數是學名藥廠,根本是幫外國公司創造不利於台灣藥廠的法律制度。

逐條討論過程中,半數以上關鍵條文遭保留。

經朝野討論,連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都到場協調後,會議主席陳瑩宣布全案初審完成,提報院會處理前,須經黨團協商。1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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