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委提案新住民居留滿半年 可加入農漁會

2018/5/9 14: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9日電)為爭取從事農業、漁業的新住民權益及福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麗蟬今天提案修正農、漁會法部分條文,主張新住民在台居留滿6個月者,就可以加入農會、漁會。

林麗蟬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也是國會首位新住民立委。她在立法院召開「農漁會修法一小步.新住民權益大進步」記者會,公布修法主張。包括國民黨籍立委許淑華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廖國棟等人共同出席記者會,支持這項修法。

林麗蟬指出,現行農、漁會法規定,申請加入農會、漁會會員,必須是中華民國國民且設籍在兩會組織區域內。很多新住民配偶,在取得(國)戶籍之前的空窗期,縱使從事農業、漁業或協助家人農忙、漁忙,也無法加入農會、漁會,不僅無法享有農民、漁民權益,也沒有相等的勞動保障,對於本國配偶及家庭也造成一定的負擔。

談及立法效益,林麗蟬說,新住民配偶如能透過農會、漁會協助申請參與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可享有較低自負額,大大降低本國配偶及家庭保險費用等負擔,且相關單位也能統籌,為農民、漁民辦理相關作業團體保險及慰問金、災損補助等。

林麗蟬指出,新住民加入農會、漁會,可以提升新住民各類產業參與,也能增加新住民的社會保障,增進新住民投入農、漁等產業動能,提升勞動參與率,增加農業、漁業就業人口。(編輯:陳永昌)10705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0